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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素材中的译名系列
经济的全球化,域外商标随着商品的输入涌入国门,已在我国注册商标中占有一席之地。
我们这里所说的“译名”是指国外进口商品的商标译名,以及模仿国外商标译名而制作的中文商标。商标译名也是外来语,它在翻译的过程中也必然要遵循外来语引入的原则。
汉语在吸收外来语时,在形式上始终表现出一种倾向,即抗拒单纯的音译转写,而乐于接受意译或部分意译。外来语词一经意译,便不再具有外来语的资格,这是汉语外来语绝对数量较少的主要原因。
即使那些音译的外来语,在进入汉语时仍需进行汉化处理,使之更符合汉语的发音习惯和词汇特点。商标译名也是如此,我国意译的国外商标较少,例如Angel——小天使(电脑彩色冲印设备)、Gold Queen——金皇后(苗条浴精)、Crown——皇冠(轿车)等。
而纯粹音译的国外商标数量也很有限,例如Sony——索尼(电器)、Johnson——庄臣(化妆品)、G1ee——格力(电器)、Pierre Cardin——皮尔·卡丹(服装)、O1ympus——奥林巴斯(摄像器材)、Zenna——真那(化妆品)、Goodyear——好年(轮胎)等,这些商标没有什么固定而确切的汉语义,带有浓郁的域外风格,一看便知道是来自外国的商标。
商标译名中最为常见的形式是音意兼顾,即根据原商标的发音,选用汉语中发音相同或相近的词或语素组合成新的语词单位。
这样转写而来的译名大都表示一定的含义,看上去近似中文商标,这种音意兼顾式的译名商标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:
其一,译名发音与原名发者相像或相近,但含义与商品的特点没有必然的联系,即不传递商品信息,只求给消费者留下一种良好印象。例如:Peu-geot——标致(轿车)、Phonic——丰力(音响)、KOBO——高宝(抽油烟机)、XEORX——施乐(复印机)、TERPO——天霸(电子表)、HAR-PO——海霸(电子表)、Vantage——华帝(燃气具)、Flower——福乐尔(香皂)、Idol——爱多(服装)、Gampo——金宝(眼镜架)等。